三星、蘋果專利大戰
對台廠的三大影響
張奇、林柏齊/資策會MIC執行ITIS計畫產業顧問、資深產業分析師
8月24日美國加州聯邦法院在初審判決中,認為大多數「三星」機種侵犯「蘋果」一項以上的專利權,陪審團認定三星應支付Apple高達10.5億美元的賠償金;後續,法官Lucy
Koh如果判定三星為故意侵權,可提高賠償金額至最高三倍達31.5億美元,而且重點是賠償後,三星手機仍然不能輸美銷售。
觀察此專利大戰後續可能對台廠的影響:
從專利角度
檢視加州法院三星侵犯的六項專利,其中US7,469,381(文件畫面至螢幕邊界自動彈回的「橡皮筋」效果)、US7,844,915(雙指縮放效果)、US7,864,163(點擊縮放及調整文件位置效果)係屬觸控螢幕的使用者介面專利,亦為Android平台架構內建之功能。
惟Android
4.0版本已經解決381號專利侵犯問題,因此163及915專利預期將是台廠Android陣營(包括平板電腦及智慧型手機)的未爆彈,例如:Apple運用915專利已在2011年7月對宏達電HTC提告,預計今年11月宣告判決。
至於D'667、D'087、D'305等,係屬外觀設計專利,主要指三星Galaxy
S與S2,未來受衝擊者僅限於外觀設計與iPhone雷同的機種,台廠在此部分預估不會受到影響。
從市場角度
{ 短期影響
1.對台廠行動電話在美國的市占影響有限。
2012年上半年三星智慧型行動電話出貨量約9,200萬台,其中有17%約1,600萬台銷往美國,即使美國對三星發出禁運令,對台廠也無太大幫助,因同屬Android陣營,台廠與三星侵犯的三項軟體專利亦同。
2.對Apple的台灣供應鏈出貨產生利多。
若蘋果成功說服加州法院提出三星產品禁售令,且禁售令包含Galaxy S
III,由於蘋果預定九月推出新版iPhone
5,最大競爭對手三星若無旗艦機種與之對抗,將可望於上市初期於美國市場獲取高額市占,對台灣相機鏡頭、印刷電路板、機殼等相關零組件供應商有利。
然而,蘋果目前苦於In-cell觸控面板的良率不高(二家零組件供應商韓系LGD及日系JDI目前良率僅達到七成),造成新版iPhone
5初期出貨恐怕無法達到預期;如果iPhone
5出貨因面板良率受到影響,則蘋果即使專利告贏了,也仍無法吃下三星留下一季將近1,000萬台的美國龐大市場。
{ 長期影響
3.小心,三星反而可能持續確保在Android陣營的龍頭地位。
由於蘋果年營收及淨利分別高達1,600億及400億美元,因此並不會以收取權利金為目標,反而會以阻擋對手進入市場為目的,俾使獲取更高額的市場報酬,因此倘若蘋果將專利訴訟矛頭對準所有Android陣營廠商,欲拉高競爭廠商開發成本,廠商未來採取迴避設計的成本可能大增。
反觀三星,更可因其高生產規模分攤增加的低開發成本優勢下,拉大對其他品牌廠商(包括HTC)等競爭對手的距離。
如果專利戰局預測成真,在蘋果及三星兩虎相爭之下,三國最弱的蜀國連吳獲利模式並不會出現,反而台灣智慧型裝置廠商可能未受其利而先受其害。
2012-09-05 工商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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